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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疫情扫尾期出现零星感染者属正常现象

来源 新疆网原创 发布时间 2022-09-06 16:09 阅读

疫情通报

9月5日晚,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9月5日0时至21时,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4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6例,其中,乌鲁木齐市天山区3例、沙依巴克区1例、水磨沟区4例,伊犁州伊宁市14例,塔城地区乌苏市1例,昌吉州呼图壁县1例,巴州库尔勒市2例。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治愈出院5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104例。

截至9月5日21时,自治区现有本土确诊病例20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39例。

疾控专家解答关于低风险小区、无疫小区出现零星散发阳性感染者的问题

可排除在小区解封后短暂外出时暴露感染

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近期广大群众和网友关注的“关于恢复人员正常流动的低风险小区、封闭管理的无疫小区出现零星散发阳性感染者的问题”,自治区疾控中心副主任、疾病控制专业副研究员陈涛进行了解答。

陈涛介绍,针对该问题,自治区疾控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了认真排查和详细流调,发现:这几名阳性人员在小区解除“静态管理”前就感觉不适,有的已出现相关症状,而且这几人在小区解除“静态管理”后外出的时间也比较短,核酸检出阳性的时间距解除“静态管理”时间不足12小时。根据奥密克戎变异株流行特点和平均潜伏期分析,可以排除这些人是在小区解封后短暂外出时暴露感染,研判认为这几例感染者是在小区解除“静态管理”前已经暴露感染。目前专业机构正在排查具体感染来源。

另外针对前期封闭管理的极少数“无疫小区”也检出感染者的现象,流调工作人员发现,这些小区部分居民有和社会面人员的接触史,存在小区外引入的病毒感染风险。

陈涛提示,随着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向好,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如在常态化筛查中发现个别零星感染者,属于疫情扫尾期出现的一种正常现象,大家不必恐慌,只要我们保持社区核酸筛查的敏感性,同时保持居民健康监测的主动性,尤其做好体温监测,做好症状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如实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如实告知医务人员自己的流行病学史,有关部门会立即采取果断公共卫生措施,坚决做到发生一起,扑灭一起。

乌鲁木齐市加强核酸检测和扫码查验

新闻发布会上,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谦介绍乌鲁木齐市加强核酸检测和扫码查验的相关情况。

据介绍,加强核酸检测是实现疫情早发现、早处置的有效措施,扫码查验工作可以为快速精准开展流调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当前,乌鲁木齐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好转,低风险区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人员聚集性、社会流动性明显增强。在这种情况下,尤其需要发挥核酸检测预警作用,规范使用场所码,构筑疫情防控牢固防线。

刘谦表示,今天的防疫成果来之不易,凝聚了大家的理解与支持、奉献与担当。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继续理解支持各项防疫政策,既对自己和家人健康负责,也为他人健康负责,按时参加核酸检测,积极主动配合公共场所扫码查验工作,与我们一道筑牢疫情安全防线,共同守护家园平安。

1全员参加核酸检测

全市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都要按照规定的频次和方式,积极、主动、按时、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全民参与、应检尽检。

2落实逢进必查要求

凡进出居民小区、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扫“场所码”或查验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通行,确保“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老人、儿童、残障人士等无智能手机或无法扫“场所码”人员,可由工作人员通过“特殊人员核酸结果查验程序”进行查验。

3明确主体查验责任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要求,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聚集性活动的主办方,以及公交、地铁、出租车等运营企业,在督促测体温、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的同时,严格落实扫码查验工作,安排专人专岗负责,杜绝漏扫漏验。

4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县)履行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抓好本行业本辖区扫码查验的统筹协调、政策宣传、监督检查等工作,特别是加大餐饮饭店、商超市场“、六小场所”、居民小区(村组)等扫码查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

5加强违规失责处理

对未严格落实扫码查码验码责任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个人出现不配合扫码查验,场所码“弹窗”异常不配合管理等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全力做好民生保供和农产品购销

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卢柏然介绍了关于全力做好民生保供和农产品购销情况。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立足为农服务主业,充分发挥流通网络优势,在落实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畅通农产品销售,保障农业生产,积极参与民生保供。

1全力确保重要生产资料物流畅通

●积极销售去年库存棉花并做好今年新棉收购季准备工作,全系统各棉花企业多方联系客户积极促进棉花销售。疫情期间全系统调运棉花出疆近10万吨。还组织新疆棉花协会在做好今年棉花市场行情分析、及时发布信息、指导会员单位有序开展棉花收购工作的同时,积极指导会员单位做好新棉收购准备。

●供销系统农资保供企业克服困难,千方百计组织货源,协调铁路运输部门,8月份以来,调拨进疆化肥20万吨,新疆农资集团已储备化肥9万吨。

2积极服务农业生产

为确保秋收顺利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保供企业充分发挥流通主渠道作用,将各类农资第一时间送到田间地头,新疆农资集团疆内14个农资销售大区近百名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为农民提供农资服务。8月份以来,全系统累计供应化肥23万吨。

3持续做好民生保供

8月初,组织各级供销合作社全力确保各地各类物资供应。据不完全统计,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在本次疫情期间已累计供应蔬菜水果5.9万吨,肉蛋奶1.4万吨,米面油2.8万吨。如乌鲁木齐市供销社累计配送蔬菜、农副产品2634吨。昌吉州供销合作社储备米面油9571吨、蔬菜1146吨,蛋奶74.3吨,累计供应蔬菜、农副产品等近千吨。

4多措并举畅通农产品销售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各级供销合作社积极组织特色农产品采购和销售,推动特色农产品出疆。同时依托电商平台加强特色农产品推介销售。8月累计销售新疆特色农产品突破20亿元,其中电子商务销售额达1.6亿元。随着新梅、青皮核桃等农产品进入收购季,指导各基地公司落实人力物力,协调金融部门落实收购资金,截至目前已收购新梅320吨,发往上海、广州等地85吨,收购青皮核桃3940.68吨。

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脱贫攻坚成果的影响

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一级巡视员陈雷介绍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情况。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安排,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目前,全区没有出现因疫返贫致贫问题。

积极有效应对疫情

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研判形势,对下一步“三农”重点工作特别是应对疫情影响作出专门部署,进一步抓好重要农产品保供和农业重点工作,督促各地落实好5个方面40项具体应对措施。

强化动态监测帮扶

全面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乡村人口的监测预警,优化识别纳入程序,将识别认定时间由15天缩短至10天以内。针对不同的返贫致贫风险,综合运用11项帮扶措施,全面覆盖所有监测对象。

千方百计稳岗就业

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纾困政策,坚持就近就地就业与有序转移输出就业相结合,持续扶持帮扶车间发展,帮助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特色乡村产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公益岗位管理,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着力稳住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截至8月底,全区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108.6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34%。

加大消费帮扶力度

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超过55%。依托援疆帮扶、定点帮扶、区内协作帮扶、社会帮扶等渠道,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消费帮扶,组织电商企业、供应链平台与脱贫地区对接,帮助采购销售农副产品,助农持续稳定增收。据初步统计,8月份累计组织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20余场次,通过多种渠道帮助采购销售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约20亿元。

强化资金项目保障

加强资金项目工作调度,积极做好资金投入、施工建材、设施设备等物资保障,加快推进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度。截至8月底,共下达各类资金335.27亿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已投入衔接资金201.3亿元,累计支出160.78亿元,支出率79.87%,仅8月份资金支出22.42亿元,较7月底提高11.13个百分点。截至8月底,累计开工项目3152个,开工率达到100%,8月份增加开工项目238个。(全媒体记者李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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