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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 区化工工业园 发布时间 2022-03-15 13:03 阅读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

规划范围:本次修编规划范围南至联丰水库,北至北园北路、西至米东大道、东至绕城高速,涵盖石化街道、芦草沟乡、铁厂沟镇、柏杨河乡等用地,规划总面积114.55km2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规划主导产业:

支柱产业:石油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氯碱化工工产业及其下游产业链。

重点产业:煤基新材料及精细化工产业、新型材料加工产业、机械制造加工产业、煤电煤化工工业、医疗服务、中药养生、健康养老。

一般产业:现代物流业、化学制品、机械及器材制造。

二、与上位规划等协调性

本规划是在上层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完成的,规划内容基本符合省、市十四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主体功能与资源环境保护规划、给排水专项规划、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文件相关要求

三、规划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

园区规划实施后,区域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实现100%纳管;同时随着区域的不断开发建设,区内农业种植面源污染源不断削减,考虑到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米东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均位于园区范围外,且均位于铁厂沟河下游,乌石化污水库同样位于园区范围外,因此排入米东园区范围内地表水体的污染物量将逐步削减,因此规划实施对区域地表水环境改善效果明显。

2、大气环境影响

随着规划的实施,尽管园区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等近远期均有不同程度增加,但由于规划主导行业属于重点行业,新增主要污染物需落实倍量削减替代,再结合园区企业污染整治力度较大,故工业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会削减,规划区内主要废气污染源强总体呈削减趋势。根据预测:规划实施后,不同规划期规划区内NO2SO2PM2.5PM10排放总量均有所削减,评价区内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除SO2略有增加,其余各常规因子均有所削减。

3、固废处置环境影响

园区现状及规划实施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只要企业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做好危险废物收集、储运及处置相关工作,特别要做好危险暂存设施的防渗、防漏、防腐蚀处理,园区规划实施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4、土壤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期间,要求园区内企业做好危废暂存设施、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等土壤污染高风险区域防渗、防漏、防腐蚀处理,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与管理工作,特别是厂区危废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涉及危化品的生产工段车间等重点区域。同时开发区内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禁止引进电镀、印染等高重金属污染行业。在此基础上,垂直下渗对土壤累积影响较小。

经预测,园区持续5年、15年的VOCs废气污染物排放沉降积累后,近、远期园区及周边1km范围内土壤中石油烃浓度值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说明园区土壤环境大气沉降累积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5、地下水环境影响

正常情况下,园区无地下水开采,也不向地下水排泄污水。对地下水影响不大。非正常工况下,通过解析预测污染物泄漏对周边地下水有一定的影响。园区各企业废水泄露基本可控,但要求园区内各建设单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切实落实好生产车间、废水()处理站的地面硬化及防渗层措施,另外按照要求做好地下水水质跟踪监测工作。

6、声环境影响

为确保园区内噪声功能区达标,入驻企业前期应优化布局,同时应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自身厂界噪声达标,降低对敏感区域声环境的影响程度。同时加强交通噪声的控制和管理,城区和居住区内严禁鸣笛,在合理布局敏感建筑位置、设置合适防护距离、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的情况下,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及敏感点噪声影响可控。

7、生态环境影响

本规划实施后同时通过对内部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结构的梳理调整,将极大改善园区发展面貌,进一步与乌鲁木齐城市发展融合协调,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优化城市生态环境。

规划的实施将对区域陆域、水生生态、景观格局及人居环境等造成的影响有限。通过统一规划,加强景观、绿化、生态方面的设计,以及明确空间布局管控要求,可有效控制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8、环境风险影响

园区规划近、远期更加注重产业链的下游延伸以及区块内部产业结构优化,规划产业基于现有基础优化发展,整体产业结构变化不大,因此涉及主要环境风险物质基本在现状范畴内,今后新引进重大环境风险源企业的概率不高。通过加强园区、企业各层面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应急措施的完善,确保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评价结论

在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缓解措施后,严格落实新增主要污染物的倍量削减替代,在此基础上,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总体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要求,从资源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

规划园区周边环境保护目标

、相关单位信息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邵工

邮箱:297325505@qq.com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锦绣山河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琪

邮箱:1003184062@qq.com

报告索取途径及公众意见表

报告:电子版报告可通过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M0J9mjsl进行下载,纸质版报告可联系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邵工。

公众意见表:通过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进行下载。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以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从即日起至10个工作日截止。


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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