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米东马场湖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来源 | 区科技局 | 发布时间 | 2022-01-12 22:01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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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乌鲁木齐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米东马场湖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规划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srkLqFsB。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致电规划单位或评价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长山子镇及其周边。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规划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规划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陈祥
联系电话:15276542222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联系人:屈建平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3579216062
评价单位邮箱:363001491@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