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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11-17 07:11 阅读

我局收到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涉及我局辖区1家食品经营户1份样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2021年88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检测院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新粮食品厂2021年3月10日生产酿造的酱油进行了抽检

2021年96日,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转发的检验报告(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显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新粮食品厂20213月10日生产的“米东新粮”酱油氨基酸含量不够,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于日送达了检验报告通知书。乌鲁木齐市米东新粮食品厂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厂车间到处积满了灰尘,原料库,成品库无任何原料和成品,无生产酱油痕迹。

乌鲁木齐米东区新粮食品厂生产销售的食品多次被抽检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已于2021年9月10日吊销了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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