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部门针对寒潮天气发布提示 市民做好各项安全防范 工贸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来源 | 新疆网 | 发布时间 | 2021-11-04 18:11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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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记者王畅彤)11月3日,针对即将到来的寒潮天气,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安全提示,提醒乌鲁木齐市民及各生产企业提高安全意识。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减灾管理科科长吴华介绍,寒潮和冷空气带来的大风、降温、雨雪天气会造成能见度降低、地表结冰和路面积雪上冻等现象,对公路、铁路、民航、企业生产、安全用电等产生一定的影响。
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市民要做好用电、用气安全防范。保持室内通风,谨防使用煤气导致的一氧化碳中毒。合理使用取暖设备,防范触电伤害和火灾事故。道路结冰时,不要骑自行车或电动车上路,以免滑倒摔伤。驾驶机动车进入高寒山区,注意防范路面结冰,应安装雪地胎或防滑链并低速慢行,避免急转以防侧滑,要特别注意桥梁、涵洞、临水等易结冰积雪路段。
同时,加强积雪、积冰清理工作。有关企业要及时清扫工棚积雪和厂区工地临时道路积雪,防范工棚倒塌和危旧房倒塌伤人事故。要加强对建筑围墙、脚手架、深基坑开挖和塔式起重机、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和工程施工车辆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此外,提醒工矿商贸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厂房、仓储设施、加油站罩棚以及户外广告等建筑除险加固、积雪清除,防范坍塌事故发生。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做好化工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的防冻保温工作,防止设备、设施和管线冻裂及物料泄漏引发事故,必要时可采取暂时停工措施。用水用电企业要加强对管道和线路的检查和维护,排除隐患,防止因极寒天气冻裂管道造成事故,同时也要防止因停水停电造成次生灾害的发生。其他各类企业要认真做好冬季防冻、防火、防爆、防中毒事故,并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严禁违章动火。
市民如发现身边的安全隐患、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和难点热点问题,可拨打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