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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价格监管执法检查

来源 新疆网 发布时间 2021-10-20 09:10 阅读

10月19日,在友好超市北门店,市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小组正在检查蔬菜明码标价情况。(记者王璇摄)

新疆网讯(记者 王璇)连日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价格监管执法检查,对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打击,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10月19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日前该局下发了相关指导文件,组成多个现场检查小组,深入农贸市场、药店、临街商铺、连锁超市和居民小区内部及附近的蔬菜副食店,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实地查验、线索追踪等方式,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商家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整改、限期整改。

当日12时许,在天山区友好超市北门店,记者跟随执法小组查看了门店肉类、蔬菜、水果等商品的明码标价情况和进货对账单等凭证。

现场检查第一小组负责人王朝晖说,检查点位都是随机选择,以便查访到商家真实经营的情况。在检查中一些商家出现的标价不明显、进销货凭证没按规定记录等情况,会现场要求商家整改。

当日,在高新区(新市区)银川路,鲤鱼山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对沿街商铺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3家商户没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的要求,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商家标明价格。该所所长买买吐送·塔里甫说,检查中会重点检查商户的进货单,与零售价进行对比,看购销差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将立即查处。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晟宇说,近两日,全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超过300人次,车辆81台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000余家,包括连锁超市、副食品店、小商店、配餐企业等,发现问题60余起,立案调查9起,以未明码标价、哄抬物价违法行为为主。接下来,全系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市民在购物过程中遇到上述问题,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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