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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职能

索  引  号 xjmd000-2021-00003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0-09 16:17
名        称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职能
文        号 主  题  词 乌鲁木齐市 东区 供销合作社 联合社 机构职能
来        源 区人民政府

区供销社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供销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区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二)按照区政府授权对全区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工业品、边销茶等物资的储备、供应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三)组织指导全区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社会化服务,参与培育农产品市场体系,组织、协调农村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及棉花收储、加工、销售等工作,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协会建设,引导农民参与市场竞争,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四)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的运营工作,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向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区级供销社系统及社属企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协会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

(六)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

(七)组织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农产品经纪人、新型职业农(牧)民的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米东区府前中路745号

办公时间:10:00-13:30;15:30-19:00(夏),15:30-18:30(冬)(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0991-3386809

负责人:陆晓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