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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职能

索  引  号 xjmd000-2021-00003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0-09 16:06
名        称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职能
文        号 主  题  词 乌鲁木齐市 东区 政务服务 管理 机构职能
来        源 区人民政府

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优化政务服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推动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级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管理工作。

)组织制定有关行政审批的管理规则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负责对进驻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和考核。

)受理和核实违反政务服务相关规定的投诉举报。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统计、整理和分析工作。

)指导监督乡镇(片区)政务服务工作。

)承办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米东区三道坝南路278号

办公时间:10:00-13:30;15:30-19:00(夏),15:30-18:30(冬)(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0991-3305509

负责人:盛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