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关于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工作通知
来源 | 米东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 2020-09-21 18:09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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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片区管委会,区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乌鲁木齐市被确定为医保电子凭证自治区级试点城市,为2020年全面推进医保电子凭证的签发和应用,积极发展“互联网+医保”线上业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结算,现将我区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原则
遵循全国统一的医保电子凭证技术规范,充分发挥医保电子凭证方便快捷、全国通用、应用丰富、安全可靠等特点优势,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激活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为“两定机构”)覆盖率和医保结算支付率,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在医保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创新“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满足人民群众异地和线上服务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 幸福感,助力提升医保治理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能力和水平,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
二、工作任务
在全区范围推广医保电子凭证的签发激活,实现医保电子凭证部署应用,充分发挥医保电子凭证的基础支撑作用,实现“看病、购药不带卡”、“一码在手,医保无忧”,促进医保服务更加便 捷惠民,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效能和水平。
(一)目前,全市“两定机构”已经完成扫描设备配置,接入医保电子凭证系统,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线下扫码功能。
(二)组织“两定机构”进行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培训。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网站、银行、社区等进行多批次医保电子凭证线上和线下的使用宣传。
(三)实现基于医保电子凭证的线上公共服务查询和个人参保信息查询等应用场景。
(四)参保单位宣传推广和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9月底前,全区各单位、乡镇、管委会参保干部职工(含退休人员)实现100%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各乡镇、管委会村(社区)做好城乡居民人员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推广,确保在9月底前辖区内70%以上的参保人员完成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工作。“两定机构”支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医保线下结算。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四个渠道进行激活: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新疆医保服务平台、支付宝平台、微信平台。(后附: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方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单位充分认识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工作的重大意义,确保全区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工作落实到位,有序开展,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二)落实明确责任。“两定机构”要指定医保电子凭证专门推广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医保电子凭证推广落实工作。
(三)强化绩效评估。市医疗保障局将定期通过“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掌办服务平台,对电子凭证激活工作工作进展进行评估考核,各乡镇、管委会每日上报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工作数量。
附件:1、电子凭证激活流程及公众号操作
2、支付宝、新疆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激活流程
3、新疆医保电子凭证常见问题汇总
米东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