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险阶段性减征灵活就业人员告知书
来源 | 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 2020-03-31 10:03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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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险阶段性减征灵活就业人员告知书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疫情防控期间,为切实减轻灵活就业人员负担,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复工复产。我市出台措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0年2月起至6月,对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减征期间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比例由5%调整至2.5%,退休人员(未满缴费年限人员)个人缴费比例由4%调整至2%。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金额由(含大额医疗、长护保险)306.82元调整至168.5元,退休人员(未满缴费年限人员)缴费金额由251.49元(含大额医疗、长护保险)调整至140.83元。个人每月医疗保险整体减轻缴费负担约45%。
特此告知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