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印发米东区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米政办〔2019〕37号)
来源 | 政务服务管理局 | 发布时间 | 2019-09-27 17:09 | 阅读 |
---|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米东区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米政办〔2019〕37号)
一、出台该文件的目的
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
二、开展此项工作的工作目的
“两集中、两到位”是指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推进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做到“一站式”审批,从而彻底解决办事难、程序复杂的问题。
三、主要意义
1.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7〕274号)文件精神,制定米东区“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推进工作落实。
2.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落实授权到位要求,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