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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面临新时代新要求

来源 人民网 发布时间 2019-09-26 10:09 阅读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涉及米东区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米政办〔2019〕33号)

全球进入“超竞争”的新时代,面对国际竞争加剧、国内竞争深化的新形势,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迫切需要深化“放管服”改革。

李克强总理日前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放管服”改革核心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一场重塑政府和市场关系、刀刃向内的政府自身革命,也是实现经济稳中向好的关键一招。

当前,深化“放管服”改革面临经济社会重大变局。制度供给水平是衡量发展软实力的重要标准,无论是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塑造地方竞争新优势、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还是强化实体经济竞争力的良好环境,改革仍然是最大的红利。

同时,“放管服”改革面临行政体制自我变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是一场从观念到体制再到机制的深刻革命。“放”的核心是政府角色定位, “管”的核心是政府管理转型,“服”的核心是治理能力现代化。“放管服”改革要力求改变重权力轻责任、重效率轻公平、重发展轻民生、重企业轻民众、重生产轻生活等价值取向,推动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目标与任务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抓项目建设更要抓环境建设,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首先,持续简政放权打造国际化市场环境。关键是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标准是企业开办和建筑施工许可便利度:减少生产经营服务许可;负面清单长度:把不该有的权力坚决拦在清单之外;纳税便利度:简化税务登记程序,落实各项税收优惠,降低企业税负。

依此,应打掉阻碍创新创业的门槛,凡没有法律依据的、能通过个人证照证明的、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解决的、能通过网络核验的证明和手续“一律取消”。

其次,加强监管创新打造法治化竞争环境。关键是建立公平监管体系,标准是投资者保护与股东诉讼便利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投票权、对董事职责的监督权、执行合同的司法权;破产便利度:降低重整与和解门槛,建立破产风险预警、“僵尸国有企业”和“老赖民营企业”退出机制。

依此,政府应严格遵循“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重惩于后,切实做到权责一致,敷衍塞责、延误改革、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三是优化政府服务打造便利化公共环境。关键是完善政府公共品供给与公共服务体系,标准是电力供应便利度、财产登记便利度、融资信贷便利度、跨国贸易便利度。

依此,应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加快建设投资审批监管平台,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效率。

总之,几年来,“放管服”改革用政府短期的“痛”换取人民长远的“利”,以权力“减法”、服务“加法”激发市场“乘法”,形成“放管服”三管齐下、全面推进的格局,有效带动价格、财税、金融、社会事业等改革,助推全面深化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政府和市场关系发生很大变化,但与改革目标依然存在较大差距。

一是改革政策供给过多过快。从审批制度改革到管理体制改革再到“放管服”全面改革,各级政府改革政策供给过多,体系乱、概念杂,来不及研究消化,有些甚至存在冲突,造成思想混乱,难以拿出务实落地举措。一些政策取消了不知道,下放了接不住,接下了难优化,改与法难抉、利与义难全、放与管犹豫、线上与线下徘徊,群众和企业对改革难以形成预期。

二是部门间难以协同形成合力。理念先进,方法可行,但由于触动部门利益,体制惯性使含金量高的事项,“地方点菜”难下放、“群众点菜”难落实;政策法规、权力下放、联合监管、信息共享、中介组织、诚信体系建设等缺乏部门配套措施,出现中梗阻。

三是改革不到位深入推进难。改革不深入,改革举措多以部门视角出发,放权边界不清、行使主体模糊;变相审批、前置条件、审批“体外循环”、以审代管等依然存在,一些互为前置“连环套”依然无解,后置审批依然过多;“放管服”改革中民生改革没能引起足够重视,社会领域改革滞后,基层公共服务成为改革短板,公共服务功能定位不明,难以厘清政府社会企业个人间关系,群众获得感不足;寄予厚望的互联网+,系统开发不少,但标准不统一、信息不公开、数据不共享,功用发挥不足。

四是改革起步慢政策落地难。“放管服”改革牵一发动全身,不仅涉及利益调整,还涉及权责重塑、管理模式再造、工作方式转型,需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革出现按兵不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无利不管、放而脱管等现象;监管不到位和乱作为并存,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侵犯知识产权等频发;政务服务能力效率偏低,担心改革进程承担责任,不同程度存在“等靠要”等被动改革现象。

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转变政府职能任重道远,改革进程出现的不系统、不协同、不深入、不落地等现象,亟待构建整体谋划、合理布局、策略推进的改革方案。

一是被动改革走向主动探索。“放管服”改革是涉及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工作模式的深刻变革,行政审批体制亟待突破、监管权责体系亟待健全、政务服务流程亟待优化、审批信息平台亟待整合,消除改革的痛点难点,需在更大范围完善制度设计;面对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的新要求,面对体量壮大、结构复杂、开放提升的经济体,面对扑面而来的新技术新产业,面对群众多样个性化的需求,用全新的理念方式手段制定改革方略,提高驾驭改革的能力;调动各级干部改革积极性,废除“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政策,改变改革需“审批”的做法,允许在实践中探索,试错免责,创造敢于实践、敢于创新、敢于突破现行政策氛围,推动改革深入。

二是碎片化改革走向整体性推进。长期以来,我国存在政府管理、公共资源、组织结构、公共服务碎片化,以问题为导向的制度设计,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导致改革政策碎片化,使群众办事费尽周折。“放管服”改革进入深水区,亟待打破部门条块分隔模式、地域层级部门限制,重新构建政府业务流程、重新优化政府服务平台、重新整合政府社会合作关系,依靠政府机构间及政府与公私部门间的协调,建立新型政商关系,打造包容性政府,构建无边界的整体性治理模式。

三是数量速度改革走向质量效益改革。新时期重点考量“放管服”改革的质量效益,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为市场腾位、为政府强身,极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放管服”改革涉及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活富裕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最基本的制度,简政放权,创新行政审批模式,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探索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为主的审批方式;放管结合,统一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加快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综合监管体系;优化服务,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五级政务服务网络,统一管理,推广一窗通办、只跑一次、先照后证等模式,加大改革红利。

四是为企业服务走向为企业和个人服务。创新服务理念,研究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一方面可以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一条龙”服务,为企业开办成长推出服务,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可以为个人全生命周期提供“全方位”服务,让群众享有日常最需要最基本最贴身的服务,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培育新动能,使百姓获得幸福感,使公共服务成为构建消费社会的推进器。

五是信息孤岛走向统一互认共享平台。统筹消除部门信息孤岛的制度安排和数据共享的顶层设计。首先,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打通数据壁垒,充分利用已有设施,盘活部门数据库,推动平台整合利用,支撑政务信息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互认共享,到2020年建成“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其次,要提高监管服务协同化、便捷化和智能化。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网上综合受理和全程办理全覆盖,做到证件联用、信息联通、服务联动,力促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条块分割向整体联动转变,提升网上服务效率。开发综合监管系统,丰富智能监管,畅通政企信息渠道,使用智能执法终端,加强监管风险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提高政企互动率、问题解决率、服务精准率和企业满意率。搭建国家公共服务互联贯通平台,对接政府企业社区系统,建立全国基础数据库,遵循政府主导、企业建设、社会服务、公众参与原则,促进公共服务供需高效对接,提供便捷网上服务。(作者系国务院参事 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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