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园林绿化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权限内园林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交、竣工验收。
(三)组织实施园林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负责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建设管理和园林绿化苗木的培育、养护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古树名木的普查、保护工作。
(四)负责园林专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提出预算内投资、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五)组织园林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园林人才队伍建设。
(六)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 址:米东区稻香中路675号
办公时间:10:00-13:30,15:30-19:00(夏),15:30-18:30(冬)(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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