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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中招生工作预计7月10日后启动 2020年高中招生计划数不超过2.1万人

来源 新疆网 发布时间 2020-07-06 16:07 阅读

新疆网讯(记者 刘薇)7月4日下午,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召开2020年招生工作会议。记者从会议中了解到,2020年高中招生计划数不超过2.1人,预计于7月10日以后启动高中招生工作,7月20日左右发布高中录取分数线。

据介绍,2020年所有中考考生只分为普通类和单列类,其中单列类考生是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考试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幹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参照近两年乌鲁木齐市高中原“民考汉”和原“双语班”招生量,确定本年度单列类考生的高中招生量。全市各高中学校分批次预留单列类考生的招生计划数,相关学生被录取后将分布在全市各高中学校。

按照国家、自治区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和落实脱贫攻坚的任务要求,对米东区、达坂城区和乌鲁木齐县农村初中毕业生实施县域内统筹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相关3个区(县)招生委员会可根据辖区农村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和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数,酌情增加农村初中毕业生招录数量,形成单列招录工作方案,报市招委会备案后执行。

在填报志愿方面,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王勇介绍,普通高中报考实行考试后知分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分两个批次填写,学生填报志愿时,第一批次的志愿可以为空,第二批次填报的志愿不能为空。考生可以自愿填报两个批次10个志愿,志愿填报学校的先后顺序由考生及家长确定。经市教育局审核认定的“保送资格生”,可填报两个批次10个志愿外,还可首先填报一个“保送志愿”共11志愿。

普通高中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依据合格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各学科等级、中考录取成绩,分类列序,分批次、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全市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不低于国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经录取学校认定、市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艺术类、科技类特长生,普通高中录取时,第一批次录取学校中考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国办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中考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2020国办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80%;体育类特长生录取学校中考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2020国办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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