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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一座城 共爱一个家】《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第一天 老习惯要改咯!

来源 新疆网 发布时间 2020-07-01 12:07 阅读

水磨沟区老法院小区内,新安置的四色垃圾桶前,垃圾分类分拣员正在细分垃圾。(记者贾梦妍摄)

新疆网讯(记者 贾梦妍)630日,《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第一天,水磨沟区老法院小区里人来车往。大家发现,往常灰扑扑的垃圾桶“变脸”了,变成了红、绿、灰、蓝崭新的垃圾桶,标签下分别列出了各自投递口“吸收”的垃圾品种。“绿色的是厨余垃圾,果皮、菜梗菜叶……”来丢垃圾的居民在垃圾桶前停留下来,多看了两眼,再判断出应该往哪里投。

“老习惯要改咯!”居民王倩说。

新推广小区

“高颜值”垃圾桶“上岗”

630日,在经开区(头屯河区)北站西路片区北站路社区里,原先分散设置的绿色旧垃圾桶撤走,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整齐美观、色彩明艳的垃圾房:红色(有害垃圾)、灰色(其他垃圾)、蓝色(可回收物)、绿色(厨余垃圾)。

目前类似这样的新垃圾房(桶)正在陆续进驻我市的各个小区。根据“乌鲁木齐市2019-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项目”计划,2020年乌鲁木齐市第一批将购置240升垃圾桶31324个、3吨厨余垃圾运输80辆、8吨厨余垃圾运输车51辆,新建垃圾分类用房850座。

初期每个垃圾分类站点都会配备一个督导员,给居民讲解如何正确投放垃圾,还要帮助没有分到位的居民重新分类投放。在水磨沟区老法院小区内,新安装的四色垃圾桶格外显眼,这里的居民也正在学着分类手中的垃圾。

“虽然有些生疏,但有专人给我们教,还有社区给我们宣传,我肯定能学会、分好。”今年65岁的居民王建国说。

率先试点小区

垃圾量减少四分之一

如果说《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乌鲁木齐市迎来了垃圾分类的“大考”,那么在这场考试中,此前作为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的新华南路777号经贸厅家属院、建设路161号电力公司家属院等小区,无疑已交出了高分成绩单,成为这场“大考”中的“优等生”。

201910月,新华南路777号经贸厅家属院垃圾分类投放点正式启用,天山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将家属院原有的垃圾箱更换为垃圾分类智能房,该智能房为我市首家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点,房内配备全自动化臭氧杀菌除臭器、冬季供暖器、灭蝇灯及灭火器等,投放点两名垃圾分类志愿者为居民进行分类指导,现该小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已达到100%

小区居民徐涛说:“以前小区有一个垃圾船,各种垃圾都在里面,味道不好闻。垃圾分类后,小区环境明显变得更好了,我们特别支持。”采访中,市民反映小区改变了以往垃圾满溢、污水四溢的情况,居住环境有效改善。

垃圾分类成效到底好不好?数据最有发言权。根据经贸厅家属院平均每日收运垃圾量统计发现,该试点小区每日厨余垃圾2桶、其他垃圾5桶,较过去,垃圾产生量减少了四分之一,可回收利用率约25%

“相信过不了多久,把各种各样的垃圾区分清楚、并放进对应的垃圾桶,将成为我们生活中一种新的习惯。”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环卫处处长李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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